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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樂家獎金制度詳細說明

1.零售收入 2.個人業績回饋獎金 3.產品推廣獎金 4.優惠套裝推廣獎金
1.零售收入 所有美樂家獨立事業代表可以直接以折扣價向公司購買產品,再轉售予零售顧客,賺取零售利潤。2.個人業績回饋獎金 每個月您的個人業績,凡超過100點(BP)的部份,個人皆可以領回25%的回饋獎金。 3.產品推廣獎金 當您推薦了新朋友加入時,加入當月他所購買產品的前100點(BP),推薦人可以獲得25%的產品推廣獎金(次月起,所有上線才依下列第5項組織獎金規定領取組織獎金)。 4.優惠套裝推廣獎金 當您推薦新人加入的頭三個月內,若您推薦其購買「超值套裝」或「事業套裝」,則公司將給予您1,250元或1,750元的推廣獎金。如果在加入的當月即購買優惠套裝,原上述第3項的產品推廣獎金,仍舊可以領取,即前100點(BP)可獲得25%的獎金。新人加入時至多購買二組優惠套裝,(二套「超值套裝」或二套「事業套裝」或各一套)但上述的優惠套裝推廣獎金僅限於第一套套裝。5.組織獎金 每個月,若您個人的業績符合基本業績要求時,則您個人組織內之成員,每人業績的100點(BP),您都可以領取7%的組織獎金,最多達七代(新加入的下線,自其加入的次月才可領取此獎金)。 6.個人推薦獎勵 當您晉昇成為總監後,隨著您親自推薦合於基本業績要求的下線成員增加,您原領他們的7%獎金,則可增至14%、17%或20%。您個人組織,於七代之內所有親自推薦且達到每月基本業績要求的下線,增加至8~11人時,獎金可由7%增加至14%;增加至12~15人時,獎金為17%;當增加到16人以上時,則您領取他們的獎金可高達20%。若非親自推薦,但為您下線組織內的其他成員則維持7%獎金不變。 7.單次晉階獎金 當您晉昇為總監、資深總監、企業總監後,必需連續三個月均符合業績標準,即可領取額外的一筆單次晉階獎金。只要三個月均符合該階銜所需具備的業績標準,則獎金會自動發放。如果一次晉昇不止一級;或於期限未屆滿再次晉級,則於新晉最高階的三個月考核期內,先前較低階銜應領取之晉階獎金會立即發出。 8.交通補助津貼 晉昇為資深總監、執行總監,當月及每月若均能達到業績標準,公司即會按月發予此獎金,資深總監每月13,200元,執行總監每月26,400元。當您晉昇至高階總監時,到各地舉辦訓練及會議的機會增加,開銷也必然相對的增加,公司特別提撥這筆獎金,您可將這筆津貼用於購車分期付款,或是貼補油錢、計程車資、停車費用等開銷,只要您認為是有助於您推廣事業的花費均可;由您視個人需求,靈活運用。 9.高階領導獎金 1. 季成長獎金:為獎勵您培養與輔導總監所發予的領導獎金。每一季,全公司的基本業績點數總額的1%,將撥予所有的資深總監、執行總監、企業總監,依據他們個人組織內總監的人數在該季增加成長的比例均分。所有合於此獎金資格者,將其當季內,達成資深總監業績標準的月份總數,乘以當季內其組織新增總監人數,所得之結果,即是分取此獎金的計算基準。初次晉昇資深總監者,係將其該季新增總監人數的雙倍計算點數。 2. 執行總監季領導獎金:此獎金係為鼓勵您持續保持高階領導資格而發。所有符合資格的執行總監、企業總監,每一季均分全公司當季的基本業績點數總額的1%作為季領導獎金。依據當季內,其符合執行總監資格的月份數來分配,原來資深總監所可領取的領導獎金,執行總監仍可繼續領取。 3. 企業總監年終組織獎金:旦通過企業總監的三個月考核期限,除可領取三百三十萬元的單次晉階獎金外,每一年尚可領取其組織業績總和的1%為獎金,此獎金只將該年內達到業績標準月份的組織業績計入總額。唯有連續三個月維持企業總監資格者方得領取此一獎金,此獎金係除了原執行總監所領取的領導獎金之外,特有的組織獎金。4. 高階晉階獎金與個人推薦組織業績獎金:本辦法從1998年9月1日起生效,計算日期自1998年7月1日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blog.sina.com.tw/12443/article.php?entryid=38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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